关于不法分子假冒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严正声明

发布于:2019-06-13 作者:数据宝 来源:数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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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司陆续接到举报,称浙江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盗用我司相关信息并以我司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对外宣传活动中使用“数据宝”品牌名称;通过虚构的合作关系及过期的证明文件,向客户进行不实宣传。不法分子的上述行为不仅欺骗了客户,也严重侵害了我司的声誉并构成商标侵权,对此我司表示强烈谴责。


  就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1、“浙江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非我司旗下企业,我司未与上述单位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浙江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任何业务均与我司无关。


  2、相关非法假冒“数据宝”品牌名称及虚构与数据宝合作关系的宣传项目均与我司及“数据宝”品牌无任何关系,如我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的,将立即向有权机关举报。


  3、我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守法诚信、安全合规的经营理念,在大数据行业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请各大企业认准我司唯一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datapay.com,咨询热线:4000999656;如有疑问请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或致电查询,以便甄别。


  4、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行为。我司恳请各大企业注意防范、仔细鉴别,并积极向有权机关举报不法单位或个人的侵权或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机构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我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违法行为的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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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法分子假冒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严正声明

        新闻中心/所有新闻 2019-06-13

          近日,我司陆续接到举报,称浙江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盗用我司相关信息并以我司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对外宣传活动中使用“数据宝”品牌名称;通过虚构的合作关系及过期的证明文件,向客户进行不实宣传。不法分子的上述行为不仅欺骗了客户,也严重侵害了我司的声誉并构成商标侵权,对此我司表示强烈谴责。


          就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1、“浙江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非我司旗下企业,我司未与上述单位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浙江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任何业务均与我司无关。


          2、相关非法假冒“数据宝”品牌名称及虚构与数据宝合作关系的宣传项目均与我司及“数据宝”品牌无任何关系,如我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的,将立即向有权机关举报。


          3、我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守法诚信、安全合规的经营理念,在大数据行业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请各大企业认准我司唯一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datapay.com,咨询热线:4000999656;如有疑问请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或致电查询,以便甄别。


          4、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行为。我司恳请各大企业注意防范、仔细鉴别,并积极向有权机关举报不法单位或个人的侵权或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机构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我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违法行为的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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